闵行“1+4”新政涵盖科创链条各环节——

加大力度助推上海南部科创中心核心区建设

 

 

    根据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四梁八柱”的总体部署,结合上海市政府对闵行区建设全市六大科技创新集聚区之一的功能定位,自去年起,闵行区相继制定和形成了本区推进上海南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1+4”政策体系。

    近日,闵行区正式发布“1+4”政策体系,强力助推上海南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其中,“1”为《闵行区关于建设上海南部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框架方案》,“4”为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发展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4个专项配套政策,即《关于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意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和《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

    “1+4”新政涵盖了科技创新链的各个环节,不少政策是首次出炉,力度前所未有。

 

    补短板,全方位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意见》和《操作细则》中明确提出,聚焦创新创业载体、专业服务机构、科技创业企业和投融资服务平台等四类主体,从“投、贷、补、奖”等多方面推进,推动区域内众创空间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发展。

    闵行区科委副主任徐亚云表示,众创空间如雨后春笋般发展后,势必要经历大浪淘沙。政府将通过政策的引导主体,形成良好的生态体系,为众创空间发展助力。

    闵行区科委副主任顾建平认为,去年9月开始修订的《闵行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和《操作细则》,保持了原有政策的连续性、创新性和引导性,补充了之前在科技中介和服务平台的搭建,以及知识产权等内容,尽力补足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的短板。今后,闵行区将鼓励区内高校、科研院所通过自主研发形成的科技成果在区内转化,技术转让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每个项目按实际支付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交易金额给予成果供给方3%、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关注人才“夹心层”,放大基金效益

    “许多地方的人才住房政策,更多关注高层次人才,而忽视了格外需要关心的‘夹心层’。这一次,我们将实行人才公寓‘普惠制’政策。” 闵行区人保局有关人士认为,《闵行区关于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意见》和15项配套操作细则,通过系列政策“组合拳”做到了资助对象的全覆盖。除了对高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贴,闵行区将对其他创新创业类人才,以人才公寓和市场化租赁相结合的方式,给予连续3年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

    闵行区还宣布推出总规模20亿元的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包括原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一期、二期)10亿元(分别设立于2010年和2012年),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5亿元(新设)和区产业投资引导资金5亿元(新设)。基金设立创新财政扶持资金使用办法,“改拨为投”,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专业运作”的原则,聚焦重点和优势产业,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基金使用重点着力3个方面:一是投资阶段前倾,带动社会资本聚焦中小科技创新企业,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二是着力帮助区内产业先进、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企业做大做强;三是推动以商引商,通过各种途径将引导基金投资的区外优秀企业落户区内,从而引入技术、人才、税源,提升产业能级。

    据悉,此次“1+4”新政发布后,相关职能部门将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培训工作,加快新政落地,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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