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建议电商卖家“丑话说在前头”

“一物一确认”才能明明白白消费

 

        新《消法》和新《消条》先后施行,从“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的确立,到“一物一确认”方案的落实,新《消条》对于网购行为进行了更多规定,消费者和商家的鼠标点击举动,都有了更充分的保障。 

  去年实施的新《消法》,新增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保护消费者网购“反悔权”。然而,哪些商品属于“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家和消费者的理解存在出入,因此引发了不少投诉。记者从浦东新区消保委了解到,这些投诉中,一部分是商家对于“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存在侥幸心理,逃避本该承担的责任,有的网站对于一些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不在商品展示页上明示,有关提醒只是“躲猫猫”般隐藏在大段的用户规则里,顾客一般不注意,即使看到了也没有书面确认材料。顾客想退货时,商家却拿着“躲猫猫”式的提醒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有一部分消费者利用规则,恶意试穿试用,扰乱正常的消费秩序。 

  基于此,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必须让消费者“一对一”进行确认。此前,为了宣传贯彻好新《消条》,推动电商企业能够将“一人一物一确认”落到实处,上海市消保委组织与市消保委联网的18家电商企业学习新《消条》,先后两次召开座谈会,请各电商企业就落实新《消条》情况进行了交流,引导电商企业主动对网络销售系统予以改进,使之更能符合新《消条》的要求,更能突显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电商企业纷纷响应,京东、苏宁、一号店、易迅网等电商代表表示,已经对网站、手机客户端进行同步调整,包括“店中店”在内,对相关商品,不仅在信息页面的显著位置标注,还在结算时再次提示消费者。 

  记者在京东易购网站上随机浏览了几款商品,“金装美素佳儿奶粉”、“蜜汁猪肉脯”商品名称下方的服务内容一栏显示,自提、分期付款、免运费等选项是蓝色的,而“无理由退换货”的选项则是灰色的,提示这些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换货。而“慕斯少女之艺术与烘焙”这款商品显示支持无理由退换货,苏宁易购方面表示,符合条件的商品不仅可以“无理由退货”,期限还从7天延长到了15天,并作为消费者结账前的必选项。 

  作为“C2C”模式的代表,淘宝网也紧跟这一步伐。3月13日,记者在某园艺卖家处发现,多肉植物或是蔬菜种子商品下方标注“此商品为鲜活易腐类,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字样,而店里售卖的植物肥料却没有该提示。一淘宝代购卖家表示,春节之后他就开始调整商品描述,因为都是代购商品,实在无法承诺7天内无理由退换货,因此给店里三十多件宝贝全都设置了“此商品为代购服务,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的提示。这位卖家告诉记者,在“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实施之后,店里确有买家投诉不给退货是涉嫌违法的霸王条款,卖家称,宁可花点时间做好“一物一确认”,这对买卖双方来讲都是保障。 

  “不退货就要将丑话说在前头,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市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认为,“一人一物一确认”实施后,涉及无理由退货的纠纷有望进一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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