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受益企业将大幅增加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扩大一倍

 

        时隔一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再度扩大,且幅度达一倍。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在前期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减税降费力度,其中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 

  按照调整后的标准,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普通标准是25%)。以一家年应纳税额20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例,享受所得税优惠,应缴纳的所得税额为2万元(20×50%×20%),而如果不享受优惠,应缴纳的所得税为5万元。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次扩大是在2014年1月,由6万元扩大至10万元(含)。 

  随着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浦东小微企业获益范围也将大幅增加。记者获悉,在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为10万元(含)时,2014年底共有逾1.3万户企业实际享受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税额0.47亿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实际享受户数6885户,减免税额增加0.28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小微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再需要审批,直接可享受,而此前不仅需要审批,而且需要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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