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专利工作试点

和示范单位的通知

 

申报范围

  1、在浦东新区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认定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2、经市经信委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以及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示范企业”的,不再申报。

  3、2013年以前经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但不再申报“专利工作试点单位”。

  

申报方式

  2016年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进入市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http://www.sipa.gov.cn),点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或者直接输入网址“http://210.22.129.214/cqj/”。

  各申报单位在网上先按提示自行注册,然后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上传附件。

  网上申报截止后,申报人从系统打印2份纸件申报表,盖章后连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后报送到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窗口(浦东新区云山路1080弄1号楼底层)。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根据申报材料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市专利试点示范项目管理中心。

  

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为2月22日至3月23日,打印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后报送到浦东知识产权局专利受理窗口,报送时间为3月24日至28日。

  

申报辅导培训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拟3月初组织一次申报单位指导培训,需参加指导培训的单位请于2月29日前将参加人员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到促进处蒋严邮箱:jyan@pudong.gov.cn

  

联系方式: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地址:浦东新区云山路1080弄1号楼610室

邮编:200136  联系人:蒋严

手机:13761810589  TEL/FAX:50371267

Email:jyan@pudo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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