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深化“双自联动”发展,
全力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等二则

一、上海海关深化“双自联动”发展,全力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5月在上海视察时指出,“上海要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上海海关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下产业发展和对外贸易的新特点,出台海关支持科创中心建设8条措施,与深化自贸区改革8项新制度叠加,形成“双8条”,通过促进上海自贸区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发展,全力支持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聚焦国家政策,促进重点创新产业发展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聚焦产业结构优化和要素升级,以自贸区创新制度复制推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为契机,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6大创新核心区域(张江、临港、漕河泾、杨浦、嘉定、紫竹),立足各自区位优势加快发展。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对技术中心、外资研发中心实行“专项辅导、集中审核、批次认定”。对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开发用品和重大技术装备减免税,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海关手续,大型集成电路缩减至3个工作日,急件只需1个工作日,2015年共办理减免税款2.94亿元。三是依托税则调研积极建言。围绕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进口和重点行业创新发展,分析问题瓶颈、提出对策建议,积极争取有利的政策支持措施;2015年该关提出的15项税则调整建议被国务院税则委员会采纳,占全国海关半数。
聚焦贸易便利,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一是优化海关监管模式。参照高资信企业待遇,给予科创企业较低查验率等各项通关便利,探索建立减免税货物担保验放模式,将集成电路行业反复使用包装容器联网监管,简化为“一次担保、一次审批、随机抽核、年度稽核”。二是建立重点项目海关管理人制度。在海关业务现场设立科创企业办事专窗和全领域服务通道,提供“7×24”全天候预约通关、预归类、快速验放、上门查验等通关便捷措施,先后为62家内设研发中心的科创型总部企业及其隶属企业提供贸易便利措施,涉及货值约460亿元。三是支持便利贸易项目建设。依托张江跨境科创监管服务中心,实施空运进口货物在浦东机场、张江园区之间的分拨,为科创企业进口试剂、样品、耗材、设备等提供通关便利;支持设立公共型、自用型保税仓库,满足中小型科创企业保税仓储、保税物流等综合服务需求。
聚焦功能拓展,促进贸易能级实现新提升
一是建立离岸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措施。打破原有政策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资质限定,降低准入门槛,鼓励广大中小微企业参与研发、设计、制造、测试等不同环节服务外包,逐步改变“国外研发、国内加工”传统低端产业模式,让更多企业共享改革红利。已吸引化学研究、医药生物、软件研发、电子设计、半导体研发等多个行业企业参与试点。二是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链全程保税监管。将海关监管服务从单个产品延伸到设计研发、芯片制造、封装测试等产业链各环节,2015年4家试点企业加工贸易业务量同比猛增33倍。三是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协同创新。参与开放性的科研进口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与市有关部门在深化合作、共享信息、规范管理等领域达成共识,探索推进科创企业产、学、研联动发展。
下一步,上海海关将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海关总署和上海市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与市场导向,聚焦重点、难点项目攻坚克难,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促进上海在全球范围内配置创新要素、集聚境内外科技创新资源,努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更大贡献。
二、上海海关稳步推进自贸区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改革试点取得实效
上海海关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风险防控为底线、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在海关总署领导下,与本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上海自贸区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改革试点。自2014年11月试点启动—今年2月,参与企业已达19家,完成国内货物进出区运作2343票,涉及货值12.37亿元,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监管方案
该关专门成立工作小组,积极参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制订,从市场准入、技术条件、协同监管等方面积极完善。全面分析上海自贸区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运作管理实际、企业运营状况、自贸区深化改革配套税收政策等重点问题,广泛征询市场主体和其他政府部门意见,研究借鉴美国对外贸易区(Foreign-Trade Zones)的4种货物分类方式及海关分类管理措施。在此基础上,科学设计上海自贸区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区分“口岸货物、保税货物、国内货物”3类自贸区货物状态,明确“国内货物入区不退税,出区不征税,进出无需报关”的监管原则,设计制定“分类监管、分账管理、标识区分、联网监管、实货管控、风险可控、信息共享”的监管模式与业务流程,确保创新制度充分对标市场需求、监管要求和国际规则。
创新工作手段,确保监管到位
开发上海自贸区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非保物流”专用功能模块,对进出区国内货物备案、关联信息审核、库存物流和风险参数等实现信息化系统专账管理。实施关企联网监管,要求试点企业在仓储管理系统中对商品存放位置、状态信息等设置对应的电子标识,通过关企信息化系统联网,对不同状态货物的存放位置、商品数据实行电子化精确管理,强化对进、出、转、存的全流程掌控。加强实货监管,严密在途货运车辆监控、货物进出卡口查验放行等各环节监管,强化企业巡查、货物盘库后续监管工作,通过优化随机布控模式、视频联网监控、引入中介机构辅助开展验证式稽核等措施,有效防范货物串换风险。2015年该关以重点选取与随机抽选相结合的原则对试点企业开展了验证式稽核,未发现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
循序推进试点,有效释放改革红利
通过宣讲会、集中培训和上门辅导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协同自贸区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支持,指导试点企业有序开展管理系统升级与物流场所改建。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企业需求及配套软硬件改造进度,自2014年11月先行启动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物流配送”业务试点,积极探索内外贸一体化运作,研究国际分拨配送中心、国际中转集拼、国际展销中心等拓展功能,促进自贸区提升服务能级。例如,试点企业山特维克物流(上海)有限公司通过内外贸货物同库经营运作,实现不同类别货物统一分拣、包装,并交付客户,在节约物流成本同时,将订单交付时间从72小时加快至24小时,有助于企业从单一第三方物流服务向集物流分拨中心、贸易结算中心等功能为一体的高能级贸易主体转变。
下一步,上海海关将继续深化自贸区改革,在海关总署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创新涉及配套税制突破的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加工贸易模式,在有效监管、防好风险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规模、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力争形成接轨国际先进水平、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