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部分开放措施将辐射到全区,浦东正积极制定相关措施

        12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加快制定完善负面清单,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会议要求: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进一步压缩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再推出一批扩大开放举措,并将部分开放措施辐射到浦东新区。 

  这是推动浦东开发开放的又一重大决定,浦东正在积极制定相关措施。 

   在12月13日举行的“上海国际对冲基金峰会暨2014海际高峰论坛”上,浦东相关领导表示,明年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头等大事就是辐射浦东全区,浦东明年的首要任务就是充分承接好自贸试验区的辐射,其中金融创新是浦东金融辐射的重中之重,上海正在研究支持金融创新的措施,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做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承接推广好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的经验。 

   “我们可以借鉴海外经验在浦东探索建立离岸金融区,希望境内外的投资者可以利用浦东开发开放的桥头堡参与全球资本市场,实现跨境财富管理。”浦东金融服务局相关领导在此次论坛上表示,“最近的设想是,在有限的物理空间内设立离岸金融试验区,探索符合国际惯例的规则,聚集一批以离岸业务财富管理为主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可以享受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比如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开展双向跨境投资),监管部门对这些财富管理机构的海外业务,确定其符合当地法律监管前提的情况下适当放松监管。” 

  记者获悉,浦东探索设立的离岸金融试验区有望坐落在上海中心。目前,上海中心已封顶,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投入运营。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要求,除涉及法律修订等事项外,在全国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28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6项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 

   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一年多以来,围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完善政府监管制度等,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此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已有27条制度创新成果陆续向全国复制推广,金融创新方面包括跨境人民币资金池政策等。 

  而“融资租赁兼营保理业务”这一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举措此前已辐射至浦东,新区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已获批从事保理业务。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会议要求抓紧制定新设自贸园区具体方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实施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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