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初步建立信用奖惩机制
早在上海自贸区揭开“盖头”前,有关部门就在思索,如何在“放得开”的同时,也能“管得住”。为此,信用体系建设成为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6项制度创新的重点内容之一。
记者日前从自贸区管委会了解到,经过一年多努力,自贸区初步搭建了以自贸区管理运行和贸易投资需求为导向,以市级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系统为支撑,以自贸区信用管理制度和规范为基础的信用体系框架。其中,信用奖惩机制已初步建立。
目前自贸区已在市场准入、货物通关、贸易管理、金融业务和财政资金使用等多个领域和环节发挥信用手段作用。
在财政资金使用环节,自贸区管委会制定的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办法明确优先支持信用良好的单位,并在资金申请环节对企业开展信用状况核查。自贸区海关推进AEO(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互认中,明确将信用等级高的企业作为首批运作企业。
此外,自贸区检疫检疫在进境货物预检验、进境生物材料风险管理中应用信用管理,特别是对进境材料的风险管理中,根据产品风险和企业诚信等级,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使许多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的研究用生物试剂能够更快通关。
自贸区质检分局则对于日常经营中无违规记录、信誉度好的企业,优先考虑上海名牌申报、政府质量奖励等措施,畅联物流、厚谊俊捷物流等自贸区企业因信用良好获2014年度上海市名牌。
据悉,推动信用信息的更广泛应用,是今年自贸区信用奖惩机制的重点,随着自贸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拓展深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