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探索成立
乡村休闲旅游服务联盟
【中国经济网7月19日讯】组织创新是乡村旅游发展、农业发展提升的重要保障。近日,大团镇乡村休闲旅游服务联盟(筹)正式成立,首批确定会员20个。
乡村休闲旅游服务联盟(筹)相当于大团镇的第二个商会,是组织创新的重要尝试。联盟的成立,标志着大团镇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迈出新的步伐。
一、联盟组织设计
指导思想。促进大团乡村休闲旅游健康发展,促进大团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民增收,促进行业自律、责任担当、利益共享。
性质定位。自律性、主题性、经济性、文化性、群众性社会组织。
主要职能。根据需要,承担上海桃花节等特色节庆活动举办任务;结合实际,打造高品质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大团建设休闲小镇、慢生活镇。
工作架构。大团镇乡村休闲旅游服务联盟(筹)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5名。为了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络,设立1名常务副秘书长,由镇政府分管经济的副镇长兼任。
会员来源。大团镇乡村休闲旅游要素单位(组织)通过申请,可成为联盟团体会员;有志于发展乡村旅游发展的村委会或村委会主导成立的乡村旅游合作社,通过申请可以成为联盟团体会员;其他会员。会员包括农业龙头企业、草根创业人士,基本上为农业创客。从首批20名会员单位来看,有8家农业企业,如大团桃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多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东元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益升若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这些公司规模大、市场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效应强;另有12家合作社,如上海申凤桃业专业合作社、上海盛亮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润堡生态蔬果专业合作社等。
会员权利义务。权利方面——享有政府公共宣传推介服务;通过自身参与服务,分享上海桃花节等节庆活动所带来的利益;享有联盟重要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义务方面——遵纪守法,遵守公序良俗,合法经营发展;提供高品质的乡村旅游产品;共同推进大团乡村休闲旅游健康发展,共同打造大团乡村旅游品牌形象。
日常运作。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确立主题,进行讨论,增进共识;每年举行一些不同规模的会员活动,召开秘书长班子月度例会,推进大团乡村休闲旅游健康发展;在联盟逐步走向正规后,与大团镇党委、政府形成良好政社合作互动关系。
指导管理。大团镇党委、镇政府为大团镇乡村休闲旅游服务联盟(筹)指导管理单位。
二、联盟运作要求
大团镇对联盟会员提出的主要要求:
一是加快发展,带动周边。联盟会员单位要形成自己的产品、品牌特色,带动周边农户的发展。
二是提高品质,形成品牌。要通过大团农业品牌整合,加强网络营销,促进大团特色、在地、有机农副产品做大做强。
三是携手探索,实现多赢。进一步探索种植规模化道路,实现产品品牌化、形态精致化、推介主题化、运营模式现代化,积极发挥好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努力实现利益共赢。
四是加强自律,诚信守法。会员单位要积极参与镇村组织的相关活动,加强自律,严禁乱搭乱建,杜绝“三违”,尽可能利用好现有的发展资源。
三、近期参与事项
大团镇希望联盟会员近期关注和参与的事项主要有:
一是发挥龙头企业和农业创客作用,参与建立大团“互联网+”农业平台。
二是探索建立“大团乡居”民宿体系,积极参与闲置村宅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以文化创意带动乡村旅游发展。
三是参与大团乡村旅游线路论证和策划,形成相关方案,策划编辑大团乡村旅游地图。
四是参与建立大团乡村休闲旅游产品推介公益平台。
五是策划基于农业和乡村的特色节庆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