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行政府采购六大改革

        1商场供货模式改革。采用商场供货(含电商)+网上竞价模式,按照市场可选、价格可比、耗材通用、公务采购卡支付的原则,引入电商平台,明确4大类、138种通用类商品纳入供货范围,使政府采购的货物即是商场和电商向普通市民销售的货物,而价格较市场价有一定的折让,并率先在全国推行公务采购卡结算制度。

        2评标定标改革。对重大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评定分离,通过菜单式和实操性采购、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解决专家不专、程序空转、无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等问题。

        3高校和科研机构政府采购改革。包括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在科研设备类采购项目上的自行采购上限由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等内容。

    4医用通用耗材批量集中采购改革。选取5种临床应用普遍、采购数量和金额较大的通用医疗耗材,试点批量集中采购,并通过选取部分医疗设备供应商作为战略合作伙伴等措施推进试点。截至目前,通过批量采购的平均成本下降30%左右。

    5、进口产品审批改革。提出以正面清单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以负面清单来控制审批范围,通过清单制度和第三方专家独立论证制度,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6、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模式。改变以往年初统一做计划,无论项目大小、成熟与否均申报审批的方式,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常年申报、滚动管理、分散审核。实行虚拟指标和实际指标双重管理,采购资金分年度滚动安排,年度常规性采购项目可提前下达虚拟指标实施采购,甚至可在新年度开始前,完成除履约和支付以外的其他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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