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浦东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情况调查报告
【中国经济网7月19日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支持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以信息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通过“互联网+农业”改造传统产业,拓宽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加快培育和壮大农产品电子商务,是浦东发展“三高”(高端、高科技、高附加值)都市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
为了解新区农产品电商销售情况,近期,国家统计局浦东调查队对50家蔬果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电子商务促进农产品销售情况”的专题调查。调查显示:新区农产品电商销售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但覆盖面依然较小;总体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潜力巨大;物流成本、电商平台以及专业人才等,成为主要制约因素。
一、新区农产品电商销售现状
(一)电商销售主要集中在规模较大的合作社,增幅显著。
调查显示,被调查的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农产品的有17家,占34%。拥有电商销售的合作社比例,与合作社规模呈正比,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达70%,500万元以下的仅为15.6%。2014年,这17家合作社通过电商销售,实现农产品销售收入3108.7万元,比2013年增长87%,占全年农产品销售总收入13.9%,上升5个百分点。
(二)电商平台主要以社会电商平台为主,着重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目前,新区的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主要以淘宝、天猫、一号店、微信、APP等社会第三方电商平台为主,占70.6%。其次为企业自营网站和政府搭建的网络平台,分别占47.1%和29.4%。
第三方电商平台入驻门槛以及运营成本相对较低,且受众面广,缓解了部分合作社营销资金底子薄、专业技术支撑不足等主要矛盾,成为新区合作社参与电商销售的主要渠道。
同时,民信、零珊、桂峰等合作社建立了自营网站,进行农产品销售。由新区建立的“浦东农产品网”,目前已经拥有果蔬、禽蛋、水产品等几十个品种和企业入驻,影响力不断提升。
合作社经营者普遍认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对提高农产品销售量、打响品牌知名度和扩大市场范围等方面,有较大的帮助。
(三)物流配送以自营和第三方快递公司为主,物流成本较高。
新区电商销售的农产品,主要以自营的物流配送体系和第三方快递公司为主,分别占41.1%和47.1%。
有88.2%拥有电商销售的农产品合作社认为,物流运输成本偏高,物流成本大约占电商销售收入的10%—30%。高昂的物流成本,不仅压缩了电商销售的利润空间,而且阻碍了价格优势的发挥。82.4%的合作社认为,电商销售价格与其他渠道销售价格基本相同。
(四)发展前景比较乐观,潜力与需求巨大。
调查显示,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的合作社中,合作社负责人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前景,表示乐观和比较乐观的,分别占47.1%和29.4%。
随着“互联网+”和农村电商战略的实施,以及农产品电商销售相对于传统销售方式,在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农产品销售量、节省交易环节、加快流通速度等方面具有优势,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前景广阔。调查中,有66%的合作社表示,将在今后两年内,打算或继续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农产品电子平台销售发展的主要困难与政策期盼
(一)物流运输问题亟待解决,监管措施尚需加强。
调查显示,在选择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碰到的主要困难中,“物流成本高、损耗大”以及“缺乏监管,品牌权益缺乏保障”两个选项,分列前两位。
农产品对物流的时间、服务质量要求相对较高,自营的物流配送体系,运营成本相对较高,而目前第三方快递公司的服务,又很难满足农产品配送要求,使得物流配送成为农产品电商销售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
同时,网络销售的农产品品质良莠不齐。以浦东特色农产品“南汇8424西瓜”为例,目前,在淘宝中搜索“南汇8424西瓜”,可以得到301条信息,这些产品价格、品质存在较大差异。电商销售的农产品监管难度大,品牌权益无法保障,也是合作社在农产品电商销售中碰到的主要困难之一。
(二)电子商务人才不足,技术培训需求迫切。
调查显示,在不打算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的主要原因中,“缺乏专业网络人才”和“缺乏相应的网络配套设施”,分列前两位。
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既要懂得基础的信息技术知识、商务技术知识,同时,也需要熟悉农业经济运行规律。高端人才缺乏,低端人才又对农产品电商销售的认同感低,造成这类人才的不足。有56%的合作社,希望政府能够组织开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方面的技术培训。
(三)平台维护费用高,资金扶持愿望强烈。
农产品电商销售的成本,包括电子配套设备的配置、电商平台的运营成本、宣传推广费用、商品库存费用,以及电商平台商城资费、保证金等项目,总费用大约在15万—20万元之间。若自建网站,则维护推广费用更高,资金问题是发展农产品电商销售的瓶颈之一。
调查显示,在“希望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今后对农产品电商销售在哪些方面给予扶持”的选项中,选择“对建立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给予相关资金扶持”和“给予通过电商平台销售的农户相关资金扶持”的占比最大,且对于建立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的资金扶持需求更为强烈。
三、相关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府引导力度。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制定相关财政补贴措施,在物流快递、电商平台建设等方面,实施奖励或补助。同时,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扶持有实力的电子信息技术企业和大型物流企业,参与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
二是引导提高农产品电子商务行业组织化程度,推进行业协会建设,依托协会加强线下生产与线上销售的信息对接,着重培育行业经营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大力整合资源。
整合现有的线上线下资源,培育先总后分的电子商务平台模式。
继续完善优化“浦东农产品网”功能,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场影响力,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
鼓励有一定基础、农业特色比较突出的镇,建立镇级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吸引有意愿的企业、合作社及农户加盟,出台加盟优惠条件和扶持政策,并制定相应的交易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逐步建立起一套以区级平台为引领、镇平台为基础、自建平台为辅助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体系。
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商的战略合作,在各知名网站建立浦东特色农产品销售平台,形成多渠道的电商平台经营模式。
(三)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迫切需要一大批既懂得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农业技术,又懂得网络营销的复合型人才。
一方面,要努力提高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信息化意识和水平,把电子商务培训作为新型农民培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农业生产大户、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有实战能力的实用型人才。
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大中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合作,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新区创新创业,创新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与发展,提高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整体水平。
(四)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
一是鼓励农产品经营主体,以合作方式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通过各经营主体间物流资源的共享,改变现有单打独斗的农产品物流方式,着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作效率。
二是政府牵头,联合规模较大的农产品电商销售主体,与快递公司签订发货协议,保证运输过程中产品的质量。
三是加快培育农产品第三方物流,重点培育发展潜力大、经营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物流企业,扶持有实力的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配送中心,鼓励其逐步发展成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