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立法有待研究解决体制机制三个基本矛盾,
并深入研究聚焦张江核心区等五个问题
近日,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炜作为专家出席“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地方立法研究座谈会”。会议由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上海科学学研究所作为课题承接方举办。该课题已列入市人大立法研究储备课题。
陈炜院长在发言中指出,张江立法很有必要,但时机尚未成熟。张江立法有利于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以制度保障推动科创中心建设。目前,由于缺少制度保障,政府不作为的问题已经显现,影响到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影响到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影响到围绕创新链布局政策链。
陈炜院长提出,张江立法应聚焦体制机制创新。目前,张江在体制机制上面临三个基本矛盾:一是新的模式与传统管理的矛盾。民间民营涌现很多新模式、新业态,尚未得到政府传统管理制度的认可和支持。二是新的政策与传统制度的矛盾。“科创22条”、“人才新政20条”都是上海市推出的重大新政策,但是受到传统的国资管理制度、人才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制约。三是新的经济与传统扶持办法的矛盾。传统扶持办法看产值、看规模,是要素驱动而不是创新驱动,新经济是创新驱动,需要制度创新的配套。
陈炜院长指出,在这些基本矛盾未能研究解决之前,匆忙立法效果未必好。因此,建议进一步深化研究。在张江立法课题研究中,建议重点深化研究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聚焦张江核心区。体现科创中心建设的显示度和集中度,带动全市的全面创新改革和科创中心建设,要借鉴中关村立法的经验,需对发挥核心区功能有专门的表述。
二是政府职能转变与管理体制的创新。如何发挥“小政府、大服务”的作用,如何对面对第一线的核心区管理机构进行改革,建议研究借鉴深圳前海的经验,把小张江的政府派出机构改为法定机构,从审批型转向服务型。
三是构建激励创新主体的服务体系。围绕创新链,构建政策服务链。
四是深化研究人才发展机制。针对绿卡、户口、事业单位人才薪酬、科研成果转化等人才需求的突出问题,研究破除一切体制机制障碍。
五是大力集聚发展创新平台。既要布局一批国家级实验室和科学大设施,也要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创新平台和科技转化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