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赴老港镇调研新区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814下午,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赴老港镇调研新区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在静笃果蔬合作社与合作社负责人奚岸就合作社的建设情况、发展经验、发展瓶颈以及对策建议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静笃合作社地处浦东老港镇欣河村,成立20118月,现有基地面积1020亩,主要产品有稻米、翠冠梨、南汇水蜜桃、葡萄、时鲜蔬菜等。合作社采取“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目前有家庭农场6户。家庭农场所承租地毋需支付费用,租金部分通过合作社产品品牌终端销售优势所产生的增值部分来抵充。更让家庭农场主安心的是,种出来的产品不用自己费力去找销路,只要产品符合标准,全由合作社一揽子包销,将家庭农场面对市场的风险降到最低。

    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兼容并蓄,是静笃合作社在探索多元创新发展中的一次有益尝试。用合作社带动家庭农场,让家庭农场成为合作社的“润滑剂”,这种优势互补的互动发展模式,让热爱种田或有志于在农业上有所作为的人们有了新选择。

    据合作社负责人奚岸介绍,静笃合作社将土地按照种植种类,分给若干个具有种植经验的农户种植农产品。家庭农场负责产中环节(即农产品种植),一个家庭农场就相当于一条生产流水线,按照合作社的要求生产符合标准的农产品。合作社负责产前环节(即生产资料供给、生产标准制定、生产计划实施)和产后环节(即市 场开拓和产品销售服务)。这一模式不仅有效降低了合作社生产和管理成本,使合作社管理者有更多精力用于市场开拓和品牌增值,也有利于激发“家庭农场主”潜能,实现合作社与家庭农场的共赢。

    奚岸表示,目前合作社共有家庭农6家,规模从50亩至100亩不等。有种水稻的,种西甜瓜的,种梨的,也有种蔬菜的。对于加入合作社,家庭农场主最感兴趣的便是:种好自己的地,销售不必愁。对于奚岸而言6家家庭农场能形成“抱团效应”,比如大的单子接过来,需要三五十吨的产品,几个家庭农场就能一起供货。

    几个家庭农场以水旱轮作为特点,比如种植6080亩水稻,必须再20右的经济作物来维持营利平衡。目前,家庭农场的农产品统一使用合作社“千年农夫”品牌。2012年起,还与全市拥有305个网点、服务220个社区的东方社区信息苑合作,并吸引2000多个居民来合作社采摘。再比如,在漕河泾开发区及本市多个社区、医院、部队里,每天有近10万人消费静笃合作社“千年农夫”无公害蔬果与大米。

    奚岸认为,以家庭农场为单元,让农户自行打理手中的农田,完成价值创造,有利于激发家庭农场主各自种田潜能。一旦进入角色,致富的动力会驱使家庭农场主自觉“种好自己的田,打好自己的粮”,而合作社的供给能力会因此明显提升,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彼此得以实现利益共赢。奚岸坦言,他选择家庭农场主的基本标准是:本地户籍,有知识或种田经验,想种田而手上没地的农民。

    大家在座谈中认为,农业经营主体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 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 农民合作社 家庭农场”发展模式。无论哪种模式,发展家庭农场都是基础。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中,家庭农场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应各就其位、各得其所。

    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看,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已步入提升发展阶段,三个主体处于不同发展阶段,要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唯有大力发展家庭农场,适度扩大农户家庭承包经营规模,才能使三个主体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发展家庭农场,能助推农民合作社提升发展质量。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个以上家庭农场同样可以组建农民合作社,不存在发展家庭农场,就意味着解散农民合作社、否定农民合作社的说法;相反,大力发展家庭农场,能大大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

    发展家庭农场,能进一步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农民合作社自2007年确立法律地位后,经过7年的努力,政策体系较为完善,社会各界都积极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对农民合作社而言,重点是提升发展,一是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二是引导合作社成员适度做大做强,从一般农户到家庭农场,正是顺应提升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对农业龙头企业而言,主要是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如合作社太弱、农民太分散,农业龙头企业与其建立利益联结程度就会大打折扣。发展适度规模家庭农场,能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

    大家认为,以前浦东农业经营模式以“合作社+基地+农户”为主,农民种植经济作物比较多,比如西瓜、水蜜桃、翠冠梨等。这几年,家庭农场这一新型经营主体在新区不断发展,它强调规模适度、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有效发挥了自身的经营优势,也符合浦东农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家庭农场丰富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飞跃,是适度规模经营的飞跃。它有利于重新激发农户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外包和农业劳动力的弱化,有利于减少不规范的种植,有利于农业增产、稳产和高产。

    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分工不同,职能不同,但完全可以互相交融,互惠互利。“静笃模式”让种的人积极性更高,不必担心“丰产不丰收”,负责销售的合作社方也有了好产品的保障。老港作为传统农业发展区域,在实施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要“因田制宜”,不仅规模要适中,发展模式也要符合自身情况。浦东农业正在探索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之路,正在探索不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各就其位、各得其所的“混合经营”模式,即以家庭农场作为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升级版”,并与合作社及龙头企业进行有效对接,建立起相对平等地位和利益联结的平衡机制。

    目前,上海已经拟定了本市粮食家庭农场发展目标:到2017年,上海郊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将实现全覆盖,全市粮食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计划77.68万亩,占市郊水稻种植最低保有量面积133.6万亩的58.1%。对此,浦东新区已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区力争培育发展家庭农场500家以上。2017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50%以上由家庭农场经营。

    目前发展家庭农场最需突破的瓶颈是什么?大家谈到:一是部分地区流转价格较高,影响有序流转;二是社会化服务还不适应发展需要;三是家庭农场经营者综合素质有待提升。目前,从事粮食生产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技能偏弱的问题,难以适应农业集约化生产经营的要求。

    对此,大家建议:要进一步推进新区家庭农场的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政策倾斜和落实,必须有针对性地做好经营者的培训,必须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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