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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

理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有效提高理事会工作效率和议事质量,根据《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章程》,制订本规则。

一、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一)审议院长提请的有关重要活动方案;

(十二)决定本研究院重要的发展方向。

二、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或院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三、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四、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五、理事会内部,实行民主集中管理,任何理事,均可以理事个人名义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的意见和建议案,要求理事会讨论,形成决议案,并给予答复。

六、理事会研讨问题,各位理事应该就提案的问题,围绕理事会所提交的决议草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并关心他人的发言和意见。

七、理事会讨论问题,由秘书长拟出决议初稿,由理事会成员签名。

八、按照《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形成的有效决议案。如果与某理事的个人意见不相一致,原则上,该理事应当保留自己的观点,同时尊重理事会的决议。

九、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由理事会解释和修改。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平台经济研究院

办公室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办公室管理人员直接受秘书长主管领导。

三、办公室负责院领导交办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四、负责研究院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五、办公室负责文书管理、文件管理、档案管理、办公用品和行政事务、接待的管理。

六、办公室负责学院出面的会议管理,包括会议筹备和相关事务安排以及会议记录。

七、办公室负责研究院理事的联络工作。

八、办公室根据需要对其负责管理的工作制定实施细则。

本办法由院长核准后实施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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